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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感误诊为“上血” 二审拨乱反正

一、 案情简介:

患者王××,女,年仅39岁,仅因为头痛发热一天,有恶心感于2002年7月10日下午去某区中心医院就诊,当时心率120次/分,白细胞略高,诊断为“上呼吸道感染”即予大剂量青霉素及病毒唑静脉滴注,一清胶囊口服。7月11日凌晨4时因恶心呕吐就诊,予5%葡萄糖1000ml、法莫替丁、庆大霉素、胃复安静脉滴注,当晚9时因无好转再次就诊,在无呕血、便血,且血红蛋白高达138、160g/L的情况下,盲目诊断为“上消化道出血”,给予快速补液,短短3小时不到,快速补液4500ml;12日凌晨4时患者胸闷、气促明显,全身浮肿,5时开始神志不清,6时15分呼吸心跳停止。尸体解剖主要有双肺淤血水肿、双侧胸腔积液、肝和脑的实质细胞有变性坏死,脑水肿及双侧小脑扁桃体疝。为此患者家属于03年起诉到某区人民法院,诉讼中文检鉴定认定病史有涂改,但法院仍委托到该区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,患者家属要求到市医学会或做司法鉴定,但未得到准许,于2005年5月判其败诉。

二、审判结果:

患者在接到一审败诉的判决书后,随即委托我所律师在十五天内进行上诉。上诉后积极争取进行医疗事故鉴定,二审法院委托到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,鉴定结论为“一级甲等医疗事故,医方承担主要责任”,据此,二审患方反败为胜。

三、律师点评:

此案在一审中,患方只抓住病史涂改得到文检鉴定认可的有利条件不放,而没有找到医方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所在,希望能跳过鉴定,由法院直接判决医方败诉。但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行得通。我们经分析后认为,涂改的部分病史并不影响对整个病情的认识,因为患者根本没有“上消化道出血”的表现,却在短短不到24小时被输入了5500ml的液体。过量输液是导致患者肺水肿、脑疝的根本原因。我们的分析被医学会鉴定专家认可。因此,我们认为,对每一个案件关键还是要全面分析整个医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,不能仅仅以抓住医方涂改病史的这一点不放,要看该涂改是否影响到病史的实质内容。如果二审仍然不做鉴定,患者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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