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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女士被诊患有性病 当事人要求精神赔偿

海口晚报网7月25日讯(记者 彭桐)石女士到一家医院做妇科体检,被诊患有性病,她先后到另外两家大医院复诊,结果没有病。经过多次交涉和卫生部门出面,院方承认了错误,但对石女士提出的书面道歉和精神赔偿要求却不加理睬。石女士愤而将其遭遇投诉到海口晚报网,提醒广大女同胞就医小心。

据石女士介绍,7月3日上午,她到某医院进行妇科体检,张医师对其白带外观检查后,认为她有患尖锐湿疣的可能,提出要通过采集血样的方式进行HPV检测。最后,张医师拿出三张检验报告单,说根据检验结果,证实她已患有阴道炎和尖锐湿疣,并告知应及早治疗,治疗方案是要夫妻同治,时间3个月,费用约9000元,否则尖锐湿疣会越来越严重。

石女士为慎重起见,于当天下午到省人民医院进行复检,诊断结果是白带正常,未患尖锐湿疣。结合自身实际,她相信省医院的诊断正确。7月5日,她与诊断她患性病的医院交涉,但该院拒不承认其诊断有误。6日她投诉到省卫生厅医政处,第二天上午该处吉科长出面调解,但院方始终不承认其错。石女士在院方代表陪同下到省农垦医院东湖门诊再次进行检测,结果与省医院检测一致。7月11日,在省卫生厅医政处有关负责人调解下,该医院不得不承认检测诊断有误,并口头表示歉意。当石女士提出要院方书面致歉时,却遭到坚决拒绝。石女士认为院方毫无诚意,逐求助于海口晚报网,并要求该院退还其体检费,赔偿复检费和精神损失费,以及交涉所花费的交通费,并准备走诉讼之路。

某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,石女士妇检时,病灶经病毒检查结果呈阳性,医生告知患有尖锐湿疣和阴道炎。该院用的是HPV检查,石女士到另外医院用的是PCR检测方法,方法不同可能导致结果不同,经第三家医院重测,院方已承认判断有误,向患者及其家属表达了道歉,并表示退其检查费用,在外院复检费用也承担。可患者一定要书面道歉,还要因7月3日误诊赔730元精神损失费。按国家规定,只有定性为医疗事故才获精神损失赔偿,这只是检查,没有对患者造成健康伤害,所以院方不接受,双方因此未能达成共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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